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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吃了要被吃了要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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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安本能地用灵识辨认着越来越近的妖气,下意识地往人流量最庞大的医院里跑。
身后的犬妖穷追不舍,一度发出尖利的咆哮声。
青年撒丫子跑的飞快,一路上能够感知到复杂又浓烈的许多味道——
麻醉剂、血腥气、麻辣烫、煎饼果子……
救护车呼啸着在门口停下来,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七手八脚的帮忙抢救伤员,旁边拎着汤水药罐的家属们一脸好奇,小贩站在油条摊子边旁若无人的吆喝着。
岑安深一口气扎进了医院里,总算感觉身后那犬妖被人流挡住了一些。
他要找一个足够强大的庇护者逃过这一劫。
而且最好是对他没有杀意的那种……
做人参的第一件要紧事,就是会逃跑。
这两个字就注定了长命百岁延年益寿滋阴补阳起尸还魂等一系列的功效,简直是个人就想啃两口。
虫鸟会来吃,野兽会来嚼,就算瞧见的是半大人参苗,也会被人惦记着系根带铜钱的红绳,防止来年再来时不见着枝苗的影儿。
普通的小人参大概是记住了祖祖代代害怕被吃掉的恐惧感,哪怕没有灵识也会龟缩在地底下久蛰不出,每年甚至会悄悄地挪地方继续发芽。
而岑安这种由于活太久真成精了的,要不是靠着何首乌老婆婆和一众妖怪长辈们的照料,大概能被吞掉八百回。
他迷迷糊糊地在皇家养参的御山里东西南北逃了三四百年,每年从叶芽儿上摘下来的红绳儿加起来能编张渔网。
等到了五百岁的时候,他才终于摸索着化了形,在月黑风高之夜被送走,开启了长达五百年的逃亡之路。
大部分时间里,他都选择逃到渺无人烟的高山上继续蛰伏,晒晒太阳睡睡觉几十年就过去了。
只要海拔足够高,鸟儿都未必会多看一眼。
但后来,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连雪山上都有各种酒馆旅店开始陆续生意兴隆了起来。
一千岁之际,岑安住的那座山被挖了隧洞修火车道,不光惊动了他,还把山底下长眠的一众妖物全都吵醒了。
于是人参精又一路连跑带窜的继续流亡,兜兜转转地又回到了时都。
这一路上,有妖怪化作老人试图把它迷晕了软禁,有鬼魅直接试图抽干他的血增长道行,简直连半夜睡觉都能被突然吓醒。
可等他顺着记忆一路逃回故地,从前御用养参的岑山已经被挖掘机铲平了大半,山下也不再有皇家的侍卫拎着长刀巡逻。
山上一梦醒,世间已三朝。
小人参笨拙而努力的掩盖着气味,竭力想伪装成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洗碗工。
饭店老板是个大烟枪,去哪儿都烟雾缭绕不说,后厨又是个烟火气极重的地儿。
他安安分分的洗了一年碗,还是被过来吃饭的犬妖给闻出来了。
于是后厨忙着酱爆鱿鱼炝炒腰花儿的厨子们正聊着天呢,突然瞧见旁边那不声不响的小洗碗工在听见敲门声的时候,突然就一扔盘子白了脸。
还没等他们问一句怎么了,那小青年就噔噔噔撒丫子翻窗跑了,起跑发力和跨栏姿势不亚于国家一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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